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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都更 何不成立都更署 綠委連署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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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蕭博樹台北報導】立法委員許添財和立法院10名立委連署下,於昨(十)日臨時提案,針對台北市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拆遷爭議,引起國人面對都市更新議題時產生嚴重疑慮,政府處理高度複雜的都更議題卻僅以任務編組「都市更新推動小組」,相關人力、技術與整合資源能力明顯不足。因此,建請行政院成立「都市更新署」,統籌政府都更資源並以人權化推動都更政策。
立法委員許添財指出,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目前台灣地區屋齡在20年至29年之老舊住宅約有172萬戶,屋齡30年以上者更達到302萬戶。然而,台灣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及面臨夏季颱風侵襲,老舊房舍對國人居住安全與生活機能皆顯簡陋與不足,亟需透過都市更新改善生活環境品質與都市永續發展,惟目前政府處理都市更新議題僅在內政部營建署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都市更新推動小組」,多年來在更新目標及策略決定、推動進度之督導、相關評議及諮詢以及其他協調事項上成效不彰,必須檢討中央政府都市更新主管機關權責並成立正式專責機構負責都市更新政策推動。
許添財委員認為,面對任務繁重的都市更新課題,執行方案的人力資源卻面臨嚴重不足的窘境,目前中央與地方負責都市更新主管機關人力僅百餘人,且多數人員兼辦其它都市發展業務,我國現行都更人力配置比率僅為英、日等先進國家的1%至9%,人力資源明顯不足;再者,都更計畫與其他土地開發利用方式之屬性迥異,都更法令及其實施有其特殊性,不同於都市計劃或一般建築法規。因此,政府必須成立中央常設專責機構,以專職人員辦理都更業務並垂直統合中央與地方政府資源。
許添財委員表示,政府成立「都市更新署」必須從公共利益角度出發,且站在國土規劃總體發展的高度,由中央政府主管都市發展與再生策略,整合公、私部門人力、技術與資金,並將人文素養與居住人權議題納入考量,摒除單純拆房蓋樓的單線邏輯與炒短線思維,打造兼具經濟效能、環境安全與社會人文整體都市更新發展策略。20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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