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星期日
◎臺中市城南之心計畫工程 │◎PChome │◎YAHOO │
 

罷免韓國瑜 風聲雨聲聲聲入耳
【記者郭玉屏/張廷玉 台北綜合報導】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6月6日投票,罷韓團體「Wecare高雄」希望催出超過57萬5091贊成票,讓韓國瑜下台;韓國瑜則提出15項施政成績單答辯,並呼籲支持者不投票。

1994年,包含韓國瑜在內4位國民黨籍台北縣立委因贊成核四興建,被反核團體提案罷免。根據當時選舉罷免法規定,必須要有選區二分之一以上選民投票、投票票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罷免案才能成立。由於當時投票率21.36%未達門檻,4位立委罷免案皆未通過。

2019年,前高雄市文化局局長尹立等人發起的「Wecare高雄」認為,韓國瑜當選市長4個月內參選總統,違背責任政治、誠信原則,且施政滿意度全國最低,任由市政荒廢停擺,政見變成謊言,「Wecare高雄」因此發動罷免,獲得有37萬7662人有效連署,超過法定門檻22萬8134人,罷免成案。

這次,韓國瑜在臉書發文呼籲支持者6月6日不投票、不參與任何政治活動,在保持防疫安全前提下,出門消費、採購,支持高雄在地商家。

韓國瑜在罷免案答辯書中引用心經「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表達心聲,並提出15項施政成績單,包括「市府推動,招商引資」、「特色觀光,玩轉高雄」、「清淤淨溝,路平燈亮」、「落實防疫,守護健康」等,盼以政績說服市民。

罷免門檻包括: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罷免才算通過。

本次罷免案高雄市投票人總數為230萬362人,四分之一為57萬5091人,同意票若未達此門檻,罷免案否決。

罷免案若通過,韓國瑜將成為地方自治史上第一個被罷免成功的市長,中選會7日內公告投票結果,韓國瑜解除職務,並於3個月內辦理補選,且韓國瑜4年內不得再選高雄市長。

若韓國瑜向法院提起罷免訴訟,依照選罷法規定,在訴訟程序終結前,不予補選。罷免訴訟將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以二審終結,按照規定各審法院應於6個月內審結,且不得提起再審。

若最終韓國瑜勝訴,則罷免通過無效,韓國瑜可恢復職務;若韓國瑜敗訴,則確定解職。

訴訟結束時若本屆任期還有2年以上(109年12月25日之前),則辦理補選高雄市長;若已不滿2年,則不辦理補選,由代理市長繼續任期。

罷免若沒過,本屆市長任期內,不得再提罷免韓國瑜。2020/6/1

韓國瑜提罷免案訴願 行政院訴願委員會駁回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將於6月6日投票,韓國瑜日前不服中選會公告罷免案成立,提出訴願,聲請罷免案停止執行。行政院訴願委員會1日做出裁定,認為沒有停止執行必要,駁回訴願。

中選會4月17日公告罷韓案連署人數過關,罷免案成立,6月6日進行投票。韓國瑜不服,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聲請罷韓案停止執行。

訴願委員會已於5月28日公告訴願決定書,其中提到韓國瑜主張,罷韓案約在他就職7個月時就展開宣傳,罷免提議文書的連署、蒐集、分類、裝箱等作業,也在韓國瑜就職未滿1年前即已完成,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5條第1項,即就職未滿1年不得罷免的規定,應屬無效;中選會對此明顯違法的罷免提案,應不予受理。

對此,訴願決定書指出,根據內政部108年12月24日函,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5條第1項及第79條規定,應於公職人員就職滿1年後,始得檢附罷免提議書等資料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至於提議人名冊徵收期間,法既無明定,沒有另行限制的必要。

訴願書也指出,「就職未滿1年者,不得罷免」的規定,應解釋為「提出罷免案」時間的限制,而非提議人提議時間的限制。

訴願書表示,中選會公告罷免案,固然對韓國瑜服公職權益有所影響,或可能有難以回復的情形,但提出罷免案,是憲法賦予公民參政權之一,權衡停止執行對於訴願人(韓國瑜)的利益,與不停止執行對於公益的影響,應以維護公民行使參政權的公共利益為優先保護對象,沒有停止執行罷韓案的必要。

訴願書強調,本案事證明確,也無言詞辯論必要,裁定駁回韓國瑜的訴願。2020/6/1
   
 
Copyright © 2012 自立晚報.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