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星期四
◎PChome │◎YAHOO │
 

政院通過文獎條例修正草案 文化永續
【記者郭穗台北報導】文化部26日表示,行政院院會26b4通過文化部擬具「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下稱文獎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為因應社會變遷、文化治理思維翻轉及文化多樣性發展,配合民國108年6月「文化基本法」公布施行,文化施政基本方針及重要政策法制化,文化部自108年6月規劃及推動「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草案修正。

相較現行條文,除依現行立法體例,整併屬給付行政處分的程序規範條文,又考量立法意旨並非僅限於獎勵與補助,朝積極扶持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促進文化藝術永續發展,一併修正名稱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共計34條條文。

文化部指出,這次修正法案重點新增「權益保障」專章,配合「文化基本法」第20條規定,增訂促進文化藝術工作者加入勞工相關保險之輔導措施;廠商辦理政府機關等的藝文採購,應為其未能投保職業災害保險的直接勞務提供者,投保商業保險代之;提供契約指導原則及緊急危難協助之依據等,增進對藝文工作者權益的保障。

而為活絡台灣藝文產業市場,增訂有關藝術品交易租稅改善機制。首先,文物或藝術品透過展覽、拍賣活動交易的財產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方式,稅率按成交價額之6%為所得額,依20%稅率扣取稅款。其次,來台參展或拍賣的文物、藝術品進口,可提供書面保證時免預繳稅款保證金。2020/11/26
   
 
Copyright © 2012 自立晚報.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