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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 綠停權3年罰3萬
【記者郭泰淵台北報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30日開會決議,對日前萊豬表決時,跑票的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等3名黨籍立委予以停權3年,罰3萬元;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並表示,也將依黨團組織規程送中央黨部當作提名參考。

立法院會24日處理萊豬行政命令及相關法案,朝野上演表決大戰;表決過程中,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發生棄權沒投票的情形。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29日召開紀律會議討論此案,召集人周春米會後說,會列為30日黨團會議報告事項,由黨團會議決定。

民進黨團30日召開黨團會議,總召柯建銘會後接受媒體記者訪問說明結果;他指出,一切都依照程序,29日紀律小組開完會,30日送到黨團會議報告,有些部分確定後,就照程序處理。

柯建銘強調,結論可分為2部分,第1是依據黨團組織規程第31條規定送中央黨部當作提名參考,接下來看中央黨部如何處理。

另外,柯建銘表示,根據黨團組織規程第6條及第30條規定,黨團內部就可以處理,包括動員辦法中罰錢的部分(新台幣3萬元),內部都已處理;第30條規定情節重大者可予以停權,包括可以選擇委員會、擔任黨團幹部的權利,黨團會議決議對他們停權3年,會通知當事人有3天申覆時間。

記者追問柯建銘,停權3年是否太重,有人建議1年或2年;他說,沒有人提到1年的問題,過去民進黨立委楊曜在召委選舉投錯票就停權1年。柯建銘並指出,至於其他8名黨籍立委沒有一致投票,情節比較輕的,例如表決時去上廁所等,就請他們到紀律小組說明。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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