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9-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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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行政命令 ─陳茂雄

八月三日民進黨立委謝欣霓質疑前高雄市長吳敦義安排其大嫂阿雪在市政府任職,可是人卻在官邸工作,吳敦義回應,其所任用的人在「官邸」工作完全合法,與陳總統所用的人在自家工作不同。同時也有多位民進黨籍立委質疑馬英九將特支費當作生活費,馬英九回應,他的特別費多用在公益,與私人的生活費分得很清楚。

看來民進黨已漸懂得「攻擊就是最佳防守」的道理,若只做單純的防守,真的疲於奔命。最重要的就是一般民眾對於政壇的內幕並不清楚,他們看到一個政黨一天到晚都忙於化解他人的圍剿,必定有很大的弊端。若反守為攻,即使佔不了上風,也不致於一面倒。

近來執政黨的確亂成一團,泛藍營攻擊總統府的工友到總統家工作,他們也指出國務機要經費的帳單交代不清。民進黨舉出蔣夫人與孫運璿的用人遠比陳總統離譜,馬英九的特支費帳目不清,這當然也是反守為攻的手段,可以挽回一面倒的頹勢。不過反守為攻未必是萬靈丹,也有它的缺點,它會讓民眾覺得朝野各政黨在比爛。事實上,站在「法」的立場,民進黨是站得住腳,只是民進黨抓不住重點,才讓人覺得朝野在比爛。

規範國家大事最高的位階為憲法,法律次之,最後是行政命令。法律係由立法單位訂定,依法公布後生效,「法」與「條例」均屬之。法律所規定的內容人人都要遵守,除非依法定程序修法,否則不會因行政首長異動而有所改變。法律沒有明定的事情則由行政命令來規範,行政命令又可分為法制化的行政命令與非法制化的行政命令。前者是依制度所訂定的規則,如「細則」、「辦法」、「規則」、「要點」均屬之。除非與「憲法」或「法律」衝突,否則行政單位要依法制化的行政命令施政,行政首長也不例外。法律或法制化的行政命令未規範的事,則由行政首長或權責單位(如考試院院會)來規範。

機關首長的特支費要如何動用並無法律來規範,因而依照行政院的行政命令執行,其內容是有一半特支費要實報實銷,另一半不必用單據來核銷,其用意是有一些開支不方便取得單據,這個行政命令適用於所有行政單位,行政院長本身也不例外。

總統府的國務機要經費也是沒有任何法律規範,依法理應由行政命令規範,其用法當然依照總統的命令執行。若在野黨覺得不妥,可依立法的手段改變總統的行政命令。用人方面也一樣,各單位工友的配置也沒有法律規範,因而依行政命令執行,蔣夫人及孫運璿的用人都是依照行政命令執行,蔣夫人及孫運璿可以依行政命令用人,陳總統當然也可以。

若在野黨覺得不妥,當然可以用法律來規範。泛藍營的盲點是沒有在法律與行政命令方面思考,只依個人的好惡來批判,形成雙重標準。

若是民進黨有弊端,也都是遵循中國國民黨的模式來做,可是中國國民黨過得很安定,民進黨卻遭受圍剿。最重要的原因是媒體一面倒,多數媒體專打壓民進黨。公務系統也是偏藍,尤其是在民進黨氣勢衰退時機,他們大舉反撲。

不過,民進黨的困境自己也要負部分責任,第一,民進黨內部一人一把號,常圍剿自己的人,不像泛藍營永遠團結一致,槍口對外。第二,民進黨不懂得政治鬥爭,對危機處理毫無章法,例如國務機要經費的問題,陳總統竟然邀請媒體人及政治人物參訪,即使那些人都支持陳總統,在體制上對陳總統也不會加分,況且他們有可能出紕漏。馬英九遇到這一類事情,只輕鬆的說一句「歡迎來查」,他不可能公布任何事項。其結果是公務系統不會查,綠營沒有能力查。看來在政治鬥爭方面泛藍營遠比泛綠營高明。2006/08/04【作者陳茂雄為中山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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