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5-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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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權與法律解釋權 ─陳茂雄

高雄市長選戰爭端,法院裁定全面驗票,這是令人感到震驚的消息。法院裁定重新驗票的機制是在於發現弊端,不知高雄市長選舉出現什麼弊端?唯一發生爭執的地方只有「走路工」問題,但它已被證實是藍營的人主動發「走路工」,問題出在藍營,怎麼會有重新驗票的問題?中國國民黨黨團表示,在先進國家只要票數差距在1%到2%之間,就會啟動自動驗票的機制,所以希望陳菊拿出民主素養,同意驗票。

不知中國國民黨黨團是不懂或是裝傻,的確有些國家的選舉在得票數差距很小時,就會啟動重新驗票機制,美國的總統大選就是明顯的例子,可是別忘了他們的重新驗票機制必定法治化,也就是由立法單位定出遊戲規則,不是敗選的那一方想驗票就驗票。

藍營在國會的席次佔絕對優勢,他們隨時可以立法,如果覺得有需要建立重新驗票機制就應該立法,不過現在立法也一樣解決不了高雄市長選舉的重新驗票問題。

臺灣的立法與司法已搞混亂了,本來立法單位執掌立法權,在立法過程中參與立法的議員可以充分表達立法的精神,可是法律經公布之後,其解釋權就歸司法單位,即使參與立法的議員也一樣沒有權力解釋。

司法審判以及大法官會議的釋憲都屬解釋法律的範圍。相對的,司法單位能夠解釋法律,但不能制訂法律,其解釋的範圍只在於已經公布的法律,還未公布的法律或是還在研議中的制度都不是司法單位可以隨意引用的,否則就是侵犯立法權。可是臺灣已變成一個沒有制度的國家,國會議員時常侵犯司法權與監察權,沒有調查權的人常介入調查;司法單位沒有立法權,卻也介入立法權。

選舉結果差距多少才要重新驗票是立法問題,不是司法問題,它是政策的訂定,不是法律的解釋。法律沒有規定,司法單位就不應該擅做主張。

一件事該怎麼做是屬政治問題,它由代表人民的民意代表來訂定政策或法律,也可以說是制定遊戲規則,例如訂出得票率差多少就要重新驗票。而人民是否遵行遊戲規則是屬解釋遊戲規則的問題,必須由司法單位來判定,但司法人員不能訂定或改變遊戲規則,在解釋遊戲規則時更不能被政治壓力所左右。

從二000年總統大選以來,藍營只要選輸就會暴亂,完全破壞遊戲規則,藍營的作風的確帶給司法單位相當大的壓力,不過民主國家的特色是司法必定能擺脫政治壓力,若是司法屈服於政治壓力就會形成獨裁政治。這一次法院裁定重新驗票是沒有法源根據,有人認為司法已屈服於政治,這對於民主政治的進展會產生相當大的傷害。

不過也有人認為這一次法院的裁定並非司法屈服於政治,而是司法人員介入政治鬥爭,他們戲稱「法院是中國國民黨開的」,其功能是用來打擊異己。臺灣的意識形態嚴重對立,政壇上只有意識,沒有是非,爭端層出不窮。

正常的國家司法單位就是政壇爭端的裁判,所以司法人員的特色就是要跳脫黨派,獨立行使職權,即使自己也有政治立場,也不能將政治立場帶進工作崗位,只是有人質疑臺灣的司法是為政治服務的。

這一次高雄市長選舉並沒有查出弊端,唯一爭執的是得票率差距很小,可是臺灣並沒有在這方面訂定制度。在沒有任何法源的情況下,法院裁定全面驗票等於在制訂政策,嚴重侵犯立法權。若是法院因為屈服於政治壓力,則臺灣已變成「藍營獨裁」的政治環境。若是司法人員也介入政治鬥爭,球員兼裁判,那更不是民主國家所該有的現象。【作者陳茂雄為中山大學教授、臺教會會員】200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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