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4-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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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可鬆口氣了 薩奧法案沒那麼糟糕
鄔靜娜 中國經營報 
  “媒體只傳播壞消息,”所以,“薩奧法案被妖魔化了。實際上,它沒那麼糟糕。” 沈傑·安南(Sanjay Anand)—— 美國薩班斯法案研究院(American Sarbanes-Oxley Institute)主席開門見山,令對薩奧法案如臨大敵的聽者松了一口氣。

  並未降低美國市場競爭力

  《中國經營報》:很多人認為薩奧法案使得美國市場在很多企業眼裏非常可怕,所以它們選擇去倫敦而不是納斯達克上市。在你看來,薩奧法案在這方面的影響到底有多大?

  沈傑·安南:是的,這個過程確實在發生,但我認為它並沒有我們想像得那麼嚴重。

  我不認為薩奧法案是美國市場失去吸引力的主要原因。1990年以來,企業首次發行股票都想去美國,但現在這種狀況改變了。為什麼?那時候,美國經濟一派欣欣向榮,美元強勁。所有的錢都在美國,所有的投資人都涌向美國。但現在呢?本世紀初IT泡沫就破滅了,更重要的是美元不值錢了,它在持續貶值。現在的美國市場,吸引不了資本也吸引不了投資人,要融資的企業為什麼還要選擇去美國呢?

  《中國經營報》:你的意思是美元貶值才是罪魁禍首,薩奧法案充其量起了“幫兇”的作用?但確實有很多人都反對薩奧法案。你認為作為一個外部推動力,薩奧法案能真正起作用嗎?

  沈傑·安南:薩奧法案確實只是助推了這個趨勢。

  人們有權力不喜歡它,但為了更多人的權利,大家不得不這麼做。但它可以是一件好事,保障公司為股東賺錢,而不是為自己賺錢。為此我們必須保證公司的管理層能夠服務於這個目標,他們有可能不願意這麼做,所以只好用外部的力量促使他們不得不這麼做。

  從《1933年證券法》到薩奧法案,其精神內核並沒有發生變化,都是為了保障投資人的利益。只是前者讓上市公司嘗到了公開資訊的甜頭,很多投資者由於信任而投資了這些公司。《1933年證券法》又叫《證券誠實法》,它要求發行證券的公司按要求向投資者提供有關證券公開發行的重大資訊,以防證券發行中的誤導、欺詐、虛假行為。

  但薩奧法案則可能讓它們感到了疼痛,很直接的原因是高成本。但成本真的高嗎?很多公司規模擴大了,若花在審計、內控上的錢沒有變化就意味著相對少了。薩奧法案只是敦促它們做本來應該做的事情。雖然這筆費用絕對量不低,但它可以被視為防範財務欺詐所付的代價。如果上市公司將其他方面變得更有效率的話,這筆支出就更無足輕重了。

  並不適合中國市場

  《中國經營報》:中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也有很多問題,你覺得薩奧法案能夠移植到中國市場上來嗎?

  沈傑·安南:我認為薩奧法案並不完全適合目前的中國市場。關於公司治理、獨立審計等方面的要求都適用,但要達到像薩奧法案那樣的內控機制則不太現實。最淺層次的原因就是太貴了,不僅要消費內部的人力、物力,還要加上外部審計費用。

  中國市場最大的問題,在我看來一個是不透明;另一個則是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股東都不普遍,基本都集中在幾個家族或者政府集團手裏。這樣的狀況怎麼可能會有建立嚴格內控的公司治理結構的動力?但是中國正在吸引外資,如果公司不透明外部資金就不敢進去。而不透明也會阻礙中國企業的海外收購。

  建立內控機制是需要的,但是否可以不要外部審計?就像50年前的美國市場那樣。況且中國不像50年前的美國,中國現在是在介入世界市場。雖然需要和世界性的遊戲規則接軌,但開放過程中若過於緊縮,將不利於市場的發展。

  小資料

  《薩班斯-奧克斯利治理法案》(簡稱《薩奧法案》)是2002年安然財務醜聞以及隨後的一系列上市公司財務欺詐之後,美國證監會為了應對因此造成的美國股市危機、重樹投資者信心而出臺的,旨在用嚴厲的內控、外審手段來保證上市公司披露資訊的真實、有效。薩奧法案標誌著美國證券法律“從披露向實質性管制的根本性轉變”。

  404條款:條款規定,在美上市企業,要建立內部控制體系,其中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資訊溝通以及監督5個部分。內部控制活動的記錄不僅要細化到像產品付款時間這樣的細節,而且每個公司都要將公司任何一個崗位的職務、職責描述得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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