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7-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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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茶葉外銷大陸 商機可期
【記者郭泰淵台北報導】台灣茶葉產製技術獨步全球,深受國際市場青睞,加以兩岸洽簽ECFA後,茶葉列為18項早收農產品之一,在關稅逐步調降之外銷利基下,農委會將強化台灣茶品種保護、茶產地證明標章及行銷輔導等措施,俾打造台灣茶葉國際品牌,促進產業發展及農民收益。

農委會昨〈二十一〉日表示,台灣茶外銷主力品項為全發酵(紅茶)及部分發酵茶(烏龍茶),據海關統計資料,去(99)年外銷全球市場之出口量、值分別為1,780公噸及1,713萬美元,較前一年成長7%及20%;其中外銷大陸之出口量、值分別447公噸及481萬美元,為外銷第一大市場。另外,ECFA早收產品之關稅優惠,自本(100)年1月1日起開始生效,台灣茶外銷大陸關稅由去年15%調降為5%;依據經濟部國貿局核發ECFA原產地證明書統計資料,農產品類計核發68件、113萬美元,其中茶葉為74萬美元,占6成5以上,早收效益已逐漸展現。

為提升台灣茶品質,並與進口茶做市場區隔,農委會已建立台灣茶產地證明標章及產銷履歷制度,透過嚴格生產與管控加工衛生安全,輔導茶農生產具台灣精品形象之茶產品。

農委會目前已輔導「文山包種茶」、「阿里山高山茶」、「鹿谷凍頂烏龍茶」、「杉林溪茶」、「瑞穗天鶴茶」、「北埔膨風茶」及「日月潭紅茶」等取得產地證明(團體)標章註冊;並已輔導170個茶葉生產單位、1,220公頃茶園通過產銷履歷驗證。該等制度之建立,除能區隔進口及偽劣茶品外,亦有助於大陸消費者辨識台灣茶。

另外,兩岸已簽署「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建立溝通平台與協處、通報機制,該會積極鼓勵茶產業團體赴大陸進行商標註冊,俾防止台灣茶著名商標被惡意搶註或仿冒使用,以保障台灣茶的商標利益。

對於媒體報載大陸「台灣農民創業園」種植台灣茶乙事,農委會說明,基於台灣茶品種研發及產製技術為產業發展之優勢條件,為保護茶樹品種,該會所訂之「植物種苗出口同意文件核發要點」中,已明定茶樹種苗需經同意後始得出口,經查迄今並無核准茶樹枝條或茶苗輸出大陸之案件。

農委會強調未來將持續強化台灣茶品種及產製技術之研發能力,以維護產業優勢。另外,該會秉持維護台灣農民最高利益之原則,持續管制830項大陸農產品進口,除普洱茶外,大陸茶葉列為進口管制品項,自無大陸產製之烏龍茶,回銷台灣問題。

為掌握ECFA外銷利基,深耕台灣茶外銷大陸市場,農委會於去年輔導茶葉外銷公協會帶領外銷業者赴大陸參加「北京茶葉博覽會」、「廣州茶葉博覽會」及「大連茶葉博覽會」,於展前舉辦「台灣名茶發表會」,並於展中進行貿易洽談,現場交易金額為新台幣1,126萬元,預估後續一年交易金額為4,982萬元。該會本年亦將持續輔導外銷業者參展,並強化「台灣名茶」整體形象露出,及規劃通路促銷及廣告宣傳等整體行銷措施,塑造台灣茶優質國際形象。201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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