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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調高長假前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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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柯安聰台北報導】考量109年春節假期休市(1月21日至1月29日)長達9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期交所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之確保,於109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商品類契約保證金。以1月17日之結算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例如,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91000元將調高至100000元,調幅約9.89%),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於1月17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商品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09年1月20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生效,預計至1月31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1月17日之保證金(例如,臺股期貨原始保證金將自調高後100000元調回調整前91000元),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後金額。(自立電子報20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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