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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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份冷靜 少一件詐騙 防範詐騙你我一起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內政部移民署指出,現今詐騙層出不窮,詐騙手法也是花樣百出,詐騙集團利用人性弱點,一通電話就把台灣新住民、外籍移工及一般民眾騙得團團轉,急忙跑到提款機就要將辛苦存的積蓄轉出去。此外,近年來,許多東南亞的外籍移工甚至是台灣新住民也加入詐騙行列,利用「在台灣的同鄉人」拉近與詐騙目標的距離,藉由說出同一母語降低詐騙目標的防衛心,大大提升了台灣新住民及外籍移工的被騙率。

移民署提醒,*看案例,防詐騙:
一、加強反詐,警方憂慮東南亞成新「詐騙藍海」:
為克服語言問題,詐團招募在台東南亞人士當詐騙話務手。去年十月,調查局在台中及苗栗搜索詐騙泰國人機房,查獲十八名泰籍、七名台籍犯嫌;今年四月,警方追查高雄梓官區的機房,被害人是馬來西亞人,在桃園機場拘提七名馬籍犯嫌。

警方分析,中國大陸各省公安廳陸續成立「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中心」,比照台灣的一六五反詐騙平台,以警示帳戶機制凍結詐騙款項;中國大陸部分省市會在犯嫌住家門口註記「涉詐戶」字樣,不但取消社會福利補助,甚至拆除房屋,官方雷厲風行,讓民眾提高警覺不易受騙。

反觀東南亞國家,政府反詐騙力道相對較輕,民眾不懂電信詐騙容易上鉤。官警說,因逃逸外籍移工人力成本低,加入詐團「包吃包住」,還有薪水可領,賺夠了就出境回國,詐團不愁找不到成員,且台灣新住民比例提高,不少人出生經濟弱勢家庭,成為詐騙集團潛在被吸收對象。

二、詐騙集團真壞,越籍新住民也騙:
越南籍女子阮氏(38歲)於本月22日接獲詐騙集團假冒檢察官電話,稱其帳戶被盜用,並在電話中套知阮女在和平區農會有61萬存款,要求其將存款交由檢察官監管。

阮女不疑有他,與假冒檢察官的歹徒相約在東勢區農會準備提款交由檢方監管,結果因和平區農會存摺無法在東勢區農會提領而作罷,阮女將存摺、提款卡、印章及密碼等交給歹徒,並取得一份監管單的假公文,隨即返家,但阮女記錯密碼,歹徒無法順利提領,沿途不斷打電話詢問阮女,阮女愈想愈不對,途經和平區竹林派出所,就將車子停在派出所前和歹徒講電話。

竹林派出所值班警員李鵬文見阮女車停在派出所前許久,心覺有異,主動上前關心,聽見阮女在電話中不斷提及存款密碼等,獲知阮女遭詐騙,趕緊陪同阮女至和平區農會辦理止付,還好帳戶內的61萬元還未遭盜領,順利保住積蓄。

三、專挑同鄉詐騙!印尼籍夫妻假裝親切 騙走60萬代辦費:
印尼籍劉姓女子20年前嫁來台灣,目前與台籍丈夫育有3名子女,夫妻在玉里鎮經營一家小吃店,劉女覺得台灣環境很好,想協助2名親友來台工作,但卻苦無門路。

日前一對印尼籍夫妻YANTO和MARY從桃園市到玉里鎮遊玩,前往劉女店裡消費,以印尼話告訴劉女,可協助仲介印尼親友來台灣工作,劉女見到同鄉分外親切,不疑有詐,拿出一筆錢交由MARY代辦親友相關來台事宜。未料,YANTO和MARY同鄉夫妻多次假藉各種名義及藉口,前前後後總共向劉女騙取近新台幣60萬元,卻遲遲不見劉女親友來台。

玉里警分局表示,劉女驚覺有異時,2人仍食髓知味,再次假借被害人親友來台帳戶需要有存款的名義,欲詐騙35萬元,雙方約定在花蓮車站後站公園交錢,劉女立即報案請求警方協助,玉里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埋伏交錢地點當場查逮捕嫌犯MARY,並查扣不法所得新台幣5萬1500元、黃金項鍊、戒指、手機及提款卡等多樣證物。

*常見的詐騙手法及防範:
一、網路購物詐騙:
(一)詐騙手法:
被騙者都曾經透過購物台或拍賣網站買東西,但在幾天後會接到「賣家」或「網站員工」來電,聲稱「因簽單登錄錯誤」,將會造成「買家」的帳戶每個月自動扣款,為避免「買家」損失,必須再去操作一次「自動提款機」,才能恢復原設定。「買家」相信了這番說詞,因擔心財物損失,且又不知如何操作提款機,一邊以手機聽從歹徒指示、一邊按鍵,從「英文操作」開始,輸入所謂的代碼,該代碼其實是「匯款金額」與「歹徒帳號」,直到轉帳交易成功,帳戶內的存款被轉走,才發現被騙。

(二)防範方法:
1、養成查證習慣,勿聽信不明來電指示。
2、自動提款機沒有取消約定扣帳功能,千萬不要依照電話指示操作自動提款機。
3、來電顯示不能信,請掛斷來電撥打銀行客服電話查證,或撥165專線查證,勿聽信來電電話。
4、0200、0800、0900、0204起頭之電話都是虛擬碼,只能單方聽電話,無法撥出,亦不會顯示號碼於被害人手機上。

二、假冒警政、司法公務機關詐騙:
(一)詐騙手法:
詐騙集團假冒警察機關名義,以電話通知民眾,因查案時發現民眾遭歹徒冒名申辦帳戶,涉嫌洗錢詐欺,已將案件移送檢察官偵辦,稍後電話就轉接給假冒的檢察官,告知曾傳喚出庭,惟民眾未到案,現在要查清帳戶內資金流向,民眾必須將存款領出交給法院保管或匯款至實際為歹徒取得之人頭帳戶,卻謊稱為國家安全帳戶,並告訴民眾於案情釐清後就退還,進而騙取錢財。
(二)防範方法:
1、法院或警察機關辦案,不會收取當事人現金、亦不會要求匯款。
2、法院或警察機關不會監管當事人帳戶。
3、法院不會用傳真方式,將傳喚書送給當事人,一定會以掛號信函送達。

詐騙手法會持續不斷地更新,移民署提醒台灣新住民朋友、外籍移工以及一般民眾,對於不確認是否為詐騙時依定要牢記「三不&三要原則」:(一)不聽信電話通知,要保持冷靜。(二)不告知個人資料,要立即查證。(三)不依據所留電話查證,要報警處理。或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千萬不要亂了陣腳唷。(自立晚報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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