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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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改蘇澳東澳段1/17開放大貨車通行
【記者謝政儒台北報導】蘇花改(蘇澳-東澳段)於民國107年5月7日開放大客車通行後,交通部公路總局持續觀察蘇花改路段交通狀況,並展開大貨車通車整備事宜,在與宜蘭縣政府警、消、衛生等聯防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已完成所有的應變與管理準備,訂於108年1月17日上午9時開放大貨車通行。

公路總局表示,蘇花改(蘇澳-東澳段)是開放12.2公尺以下非管制大貨車通行,並禁行載運危險物品車輛,同時台9丁線將同步禁止大貨車通行,未來台9丁線除載運危險物車輛及沿線之工廠、工地、商家或其他臨時性需求(如搬家)可申請通行證通行外,其餘穿越性之大貨車請行駛蘇花改路段;一般大貨車通行證可依「省道台九丁線大貨車行駛公告禁行路段通行證申請作業規定」申請通行證,其中自用大貨車請向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申請,營業用大貨車則向車籍所在地各區監理機關申請,另載運危險物品車輛請依原申請方式申請臨時通行證即可;為讓用路人逐步了解此新規定,通車後將有3個月的勸導期,勸導期後如未持有通行證通行台9丁線者,將由宜蘭縣警察局依法取締。

為維護此路段開放大貨車通行後之安全,請大貨車駕駛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裝載貨物不得超過核定之總重量並裝載穩妥,如是裝載易飛散之貨品,亦請依相關規定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覆蓋並應捆紮牢靠,邊緣應向下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十五公分以上。公路總局宜蘭監理站將會同警察機關常態性每月將排定6至7班次在蘇澳與東澳地磅站執行監警聯稽路檢勤務,通車初期並將加強辦理,以確保行車安全。

公路總局提醒大貨車駕駛人特別注意,進入蘇花改路段後請靠外側行駛進入地磅站檢查,檢查無疑後請依儀控號誌進入主線,與前車保持100公尺安全距離並行駛左側車道,禁行右側之緊急救援車道,更禁止超速、超車、逼車等危險駕駛行為;行車前請先至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網站參閱「台9線蘇花公路蘇澳-東澳段通車宣導」,瞭解相關行車安全須知及各種行車管制規定,並多利用公路總局省道即時路況系統並隨時注意收聽廣播訊息。另為強化蘇花改路段大貨車行車安全觀念,公路總局已製拍宣導影片並上傳youtube供下載,且已轉送相關貨運通業公會宣導。

(自立晚報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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