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PChome │◎YAHOO │
 

海關「原倉重新報關」措施盼業者多利用
【記者陳水旺基隆報導】
「好康的事情一定要讓大家知道」,已經實施四個多月的放寬報關出口申請,仍然有許多報關專責人員未善加利用,基隆海關6月23日再度提醒業者有這項簡政便民的新措施。

基隆關桃園分關主任黃阿雪表示:關務署已於109年2月7日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有關「原倉重新報關」的內容,刪除原退關作業流程須符合特殊情況(如颱風封港、船隻擱淺趕潮水或出港駛離而不再進港裝櫃等)的限制,退關貨物欲申請原倉重新報關出口者,貨物輸出人或其委託的報關業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出口貨物退關/註銷報告單),並填寫「出口貨物退關/退倉/更改航機(空運)申請書」一式二份,向海關申請原倉重新出口,經海關查驗屬實且貨物仍存於原倉者,准予辦理,業者僅須持憑海關核可並用印之申請書副本,即可向倉儲業辦理傳輸貨物進倉訊息,十分簡便。

使用「新格式申請書」辦理相關出口業務,並遵守申請書所列注意事項,可以加快通關時效,海關再度加強宣導,希望業者多加利用。
(2020/06/23)
   
 
Copyright © 2012 自立晚報.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