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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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小學福利社賣放三個月的蘋果麵包給小朋友吃
【記者謝志強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22日(四)於市政總質詢時指出,市售的餅乾、飲料、泡麵各式各樣,但是上面的保存期限卻也是各式各樣,什麼版本都有!就拿目前市面上的「利樂皇」飲料包裝來說,同樣的包裝方式卻有著不同的保存期限,這中間到底有沒有一個標準呢?答案是「否定的」!目前對於「保存期限」的規定並沒有訂定國家標準,而是由業者自行依其加工條件、保存方式而定,也就是說,萬一業者要是自己亂定的話,相關單位也無從查起!

黃珊珊議員表示,大概在一個月前有位家長提供了一包小朋友經常吃的蘋果麵包?他當下並沒有發現這包蘋果麵包有何異狀,經這位家長提醒,這包蘋果麵包的「有效期限是97.03.17」,也就是這位家長拿給我的時候,這個麵包已經過期一個多月了,但是從外觀上卻絲毫看不出來有半點過期的徵狀,比如說發霉、異味等,要是真的一時不查,小朋友很容易就把它吃下肚了!

再詳細檢視這包蘋果麵包發現,這麵包的保存期限是25天,也就是這包麵包是在97.02.22製造的,距離今天整整超過3個月,但是把這麵包拿起來上下打量,還是一樣,半點過期的跡象都沒有,沒有半點黴菌,味道還是一樣,像這樣的麵包,老實說,當家長的以後可能都不敢再買給小朋友吃了!尤其這包蘋果麵包上的有限期限是以油墨方式印上去的,很容易就遭到塗改,萬一真有不肖業者將過期的麵包回收,重新打上新的日期,再重新上架,從外觀上民眾根本無法辨別!

這種塗改有限期限的案例實在太多了,像之前高雄有查獲黑水礦泉水過期3年後,重新貼上新標籤照常販售,美國知名餅乾RITZ也在大賣場被發現遭到塗改,還有連日本北海道有名的白色戀人巧克力也也被發現回收過期產品重新竄改有限期限後上架販賣,因此,「保存期限」要是沒有一個國家標準,而是任由業主自行認定的話,民眾要如何去分辨這些產品是否真的沒問題呢?

此外以市面上最常見的的「利樂皇」包裝來說,同樣的茶飲料,不同的業者,它的保存期限也跟著不同,有的15天,有的16天,再拿豆漿跟米將來說,一個保存期限12天,另一個則是15天,這種攸關民生安全的規定,如果都任由廠商自行決定,而沒有一個把關的單位審核,那民眾的權益及安全豈有保障。還有場商標是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限的方式也沒統一,有的標示日月年,有的標示月日年,有的標示年月日,這種亂象民眾要怎麼才分辨的清楚?

黃珊珊議員表示,民眾提供的這種蘋果麵包,許多家長都會買給小朋友食用,甚至許多中、小學福利社也有販賣,但是從這狀況來看,實在令人非常擔心。老實說,這上面雖然標示有效期限為97.03.17,可是萬一它是經過塗改的,從肉眼也看不出來。因此,衛生相關單位必須對於食品的保存期限、保存方法與標示方式是否應制定一個國家標準進行研議,另外,對於廠商標示的有效期限以及保存期限的方式,也應有所規範,比如說像這種油印方式,以及其他容易塗改的方式,就應該明文禁止,至少要以顆印方式來確保商品不會遭到塗改,這樣一來,才能有效杜絕類似黑心的廠商,回收過期商品繼續販賣,以保障消費者食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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