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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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調降地價稅「還稅於民」絕非圖利財團
[記者謝雨澄台中報導]台中市105年公告地價大幅調漲38.25%,增加民眾稅賦負擔。市長盧秀燕上任後落實「輕稅簡政」,依法召開地價評議委員會決議109年公告地價調降20.06%。市府強調,調降地價稅是「還稅於民」,貼近民意與社會經濟狀況,調整過程嚴謹,絕非倉促決定。

地政局說明,過去前幾次公告地價調整,導致中市公告地價基期墊高,調降幅度受各項因素影響,無法回復之前水準,因此市府充分考量「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原則,提請地評會審議調整幅度。

地政局強調,109年公告地價調降後,約有94%納稅人應納地價稅降低,一般土地平均減少約2,500元,還稅於民,絕無外界謠言有圖利財團的情形。此外,地價稅雖調降,市府減少的稅收可由土地增值稅挹注,加上新興開發區地價稅開始課徵,也可減少地價稅稅收差額,適度補足財務損失。

地政局進一步說明,為完善109年公告地價調整措施,先前已召開公開說明會蒐集各界意見,自去年9月30日起至10月8日止,由全市各地政事務所分別召開11場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作業說明會,向市民報告地價作業情形,並廣納多方意見與彙整民眾陳情意見。

另為避免相鄰縣市間地價訂定不均衡,市府也於去年10月23日召開縣市毗鄰地區地價協調會,與苗栗縣、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南投縣及彰化縣等相鄰縣市政府及其地政事務所地價人員,共同研商查推估價格、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訂定等相關事宜。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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