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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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雞糞未腐熟作農肥涉違規 最高可罰6000元
【記者陳世長台中報導】和平區梨山是高山高麗菜主要產地,農民常使用生雞糞作為肥料,為避免影響環境,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持續向畜牧場宣導正確的生雞糞施肥方式,包括須經過腐熟發酵一至兩週,以及維持中心溫度達55℃連續5天以上等再利用程序,若查獲違規使用,並有污染環境衛生情事,依法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提醒農民注意。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市府積極輔導農民使用國產有機質肥料,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業補助計畫,鼓勵以腐熟完成的禽畜糞堆肥施肥,提升農作物產量與品質;由於生雞糞屬事業廢棄物,須經腐熟發酵、連續五天維持高溫等程序才可作為肥料使用,若違規使用生雞糞作為施肥材料,涉及污染地面、影響環境衛生等相關環境污染情事(如孳生蚊蟲、臭味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並得按日連續處罰。

此外,廢棄物清運車應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處理地點等證明文件,如未隨車持有證明文件,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暨第49條,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違規情節重大,可沒入車輛及相關機具。市府自去年2月起,聯合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實施中橫便道管制站攔查取締作業,去年2月至12月共攔查54輛車次,未發現違規情事。

環保局呼籲,請農民、畜牧業勿直接以生雞糞作為農事肥料,運輸業或販售業勿違規載運未經處理的廢棄物或未持有相關證明文件,市府持續管制、嚴加攔查取締,如查獲有違規情事,將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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