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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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生命 禮讓救護車先行
有些汽機車駕駛或新手駕駛上路碰到救護車等執勤緊急車輛的時候,一緊張就不知該如何避讓,或是未加注意而與這些緊急車輛擦撞,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

南投縣政府新聞及行政處提醒大眾避讓執勤救護車的方式,第1種情況為在路段中與救護車同向時,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路段,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如果是兩車道路段,救護車利用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其他車輛應向車道左右兩側避讓;三車道以上的路段,中間車道應空出讓救護車行駛,其他車輛應完全駛離至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第2種情況為在交叉路口遇到救護車,交岔路口應盡量保持淨空,除同向車道靠右側外,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另外,慢車遇到救護車,應立即靠道路右側避讓;於單行道時,應暫時停靠於道路兩側適當地點,供救護車超越。(參考資料來源: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縣府再次呼籲各位駕駛朋友,聽到警報器聲響時,應先減速慢行,確認救災、救護車輛動向後打好方向燈避讓行駛;通過救護現場時請減速慢行,切勿停留觀望,才不會影響交通及妨礙救護工作,還有,救災、救護車輛高速行進時,千萬不要貪圖便利而尾隨其後,以免發生危險。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範,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前項情形致人死傷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南投縣政府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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