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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刑大破獲 親屬間偽造署押購買保險
(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新北市刑大偵二隊今天破獲一起親屬間偽造署押購買保險的案件,當事人因為向保險公司買保險,保險公司調出資料查看,發現要保人曾經另外買了4份保險,整起事件才東窗事發。

警方調查,36歲陳姓男子去年10月向某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但保險業務員告知他曾在87年就買過相同保險,男子驚覺有異,於是調出當時保險資料,發現原來要保人是他46歲的親姐姐,而且一口氣買了四份保單,其中三份是共90萬元的壽險,一份是160萬的醫療險,男子則完全蒙在鼓裡,由於姐弟關係不睦,他一氣之下具狀向地檢署控告姐姐與保險業務員偽造文書。

新北市刑大偵二隊接獲地檢署發交調查,通知雙方到案說明,陳姓姐姐表示,由於保險日期久遠,四份保單究竟是何人簽名她也忘記了,否認有偽造署押,但她坦承,當時因為弟弟年紀還小,只有19歲,她是出於關心家人的好意,在沒告知對方情況下替弟弟購買保險,這些年來保費都是自己在繳,受益人則是母親與她,領回金也是她領的,而弟弟在去年12月底發現後,曾向她寄發存證信函,她立刻就跟保險公司解約。

警方調查,52歲的王姓保險業務員則說,當時陳女表示有保險問題要詢問,她只將要保書交給陳女,並向她說明當中必須親自簽名的地方,等陳女填好資料再去拿,因此她並不知情簽名是否偽造。

警方表示,由於保單簽名很明顯並非陳姓男子親簽,加上陳男堅持控告姐姐與保險業務員偽造署押,警方詢問後也將陳女及王姓保險業務員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函送地檢署偵辦。(自立晚報2014/04/10)

圖說:保險要保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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