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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庵
新莊號稱台灣北部開發最早之古城,草創於清朝康熙,雍正年間,極盛於乾隆時期;闢埠已有二百七十餘年歷史,昔日有「一府、二鹿、三新莊」之美諺;至今仍人文薈萃,工商發達,文教勃興,境內寺廟眾多,古蹟通處,是典型的新舊文化融合,創新成功\,生機盎然,蓬勃發展的工商文化大城,交通建設的通暢,使新莊的發展,朝向全功\能的都會中心邁進。

清朝乾隆二十二年(西元一七五七年),頭前庄陳謙興捐塚埔之地,並蓋\「地藏庵」。
相傳最初僅奉祀「文武大眾老爺」,最後才供奉地藏王菩薩。據學者研究,認為「大眾爺」是無主孤魂中的鬼酋,所司為陰曹刑事職務,專司管理,取締類似有應公這類的厲鬼,因係陰界司法權,職司監糾管制陽世罪惡之徒亡靈審理執法工作,伸張正義,故頗為一般庶民所崇奉,信仰極深。而地藏王菩薩為佛教五大菩薩之一。「地藏十輪經」。稱衪「安忍不動如大地,靜慮深密如秘藏」是以名「地藏」。地藏王菩薩以大願聞名;「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眾生渡盡,方證菩提」,最為人傳誦。世人通尊為「幽冥教主」,專司人間善惡,主管冥界,普渡六道眾生,引導五濁惡世,殿內還奉祀董大爺。
聖紀載,董大爺被視為裁判訴訟。發誓與詛咒是非之神,並有指揮鬼差,拿緝惡人。惡鬼及掌理刑具。刑罰的神格因此新莊一帶的人民相信在董大爺面前發誓一定會應驗。左右祀有文、武判,牛頭馬面。並有四位右手握拳舉手的捕快,象徵著 巡捕四方之意。故董大爺也常被喻為「地方法院、警察署長、警察局長」等,用以說明其神格。為天理道德見證之表徵。所謂陽法易躲,陰律難逃,正闡明因果報應之定理,令人起心動念循正道,防患惡念於未然對匡正人心,安定社會秩序,有莫大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