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廷玉台北報導)陸配李貞秀明天將宣誓就職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內政部表示,已函請李貞秀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辦理放棄中國大陸國籍,並在今天下午將「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送抵李貞秀國會辦公室,並函請李貞秀提供已辦理喪失的證明影本給內政部。
中選會昨天公告李貞秀遞補當選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但李貞秀是否放棄中國籍引發矚目。立法院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今天說,李貞秀已依台灣規範,到中國申請放棄國籍,李貞秀明天宣誓時,會說明放棄國籍方式。
內政部今天再透過新聞稿重申,原中國大陸人民身分轉換後,如欲登記參選公職,須符合兩岸條例第21條在台設籍滿10年規定,當選後就(到)職前,須符合國籍法第20條禁止具有雙重國籍者擔任公職資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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